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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引出各种话题,聊得很开心。散了场,喝醉的找代驾,没喝的便送他人回家。车窗都关着,耳边只有微微风声。余笙坐在宋旭车上,有点不自在,毕竟今天才认识。余笙坐着叶然车来,叶然虽没喝醉但也不能酒驾,原本准备坐出租回家,但徐扬不放心两个女孩子回家,宋旭也坚持要送余笙。余笙的拒绝无效,叶然也同意,只好两人分别坐车回来。宋旭原本想着,开车不能太分心,总不能给小jiejie留个坏印象便认认真真开车。现在感觉到余笙的不自然,便开口“我没喝酒,车技也不错,你别担心啊!”之前在包厢,有人来找余笙喝酒,余笙偶尔喝一点,后来余笙准备拒绝时,宋旭也帮着,让他代喝,他便说自己要当司机,送余笙回家,最后是真的滴酒未沾。又补了句“你也别担心叶然,徐扬哥肯定会把她安全送到家的,每次叶然来,徐扬哥都不会喝酒的!”余笙一听这话,信息量有点大啊。看得出来两人关系好,事关好友,余笙微微坐起身,准备再问点,把之前的一点不安适全抛在了脑后。宋旭见她这样,也没含糊,就全说了。徐扬和叶然两人关系好,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也有人开两人玩笑,但两个主角每次都否认,要怎么玩的还是怎么玩。不过,徐扬是真喜欢叶然,叶然嘛,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心思。余笙想着一定要问问好友。——那次聚会之后,余笙一直在家,叶然和宋旭都打过电话邀约,但余笙都没去,天知道她又多懒,叶然每次打电话都要强烈控诉余笙窝在家不出门的行为,在叶然眼里,这简直是浪费大好时光。过了几天,余笙才开始上班。余笙来的杂志社是余氏集团的产业之一,主营一本时尚服饰与美容杂志——。杂志社大厦里,阳光透过窗户铺在牙白色的地砖上,更显地亮堂堂。主编之前余笙就认识,和以前看起来差不多,留着一头短发,身着一身黑色套装,脚踩着一双尖头高跟鞋,精致又干练。唐主编早已经接到上面的安排,所以直接向大家介绍。唐主编站在办公室门口,对着大家击掌,指着身后的余笙说,“这是新来的副主编,余笙,以后副主编的工作都会由她接收,大家有事可以直接找她。”此话一出,大家都流露出惊讶,显然是没想到新来的副主编竟然如此年轻,余笙仿佛没看见大家的表情,仍旧站在那里面带微笑,认真聆听主编的安排。大家还是有所顾忌,也没敢说什么。唐主编又指了指其中一位扎着马尾的女孩子,“小罗以后还是继续跟着副主编,做你以前的工作。”说了几句,就叫大家各就各位。助理小罗带着余笙走向她的对办公室,“余副编,这是您的办公室,您来之前我就整理过,您看看还有什么缺的,若是有,我就去补齐。”小罗在前面边为余笙打开门边说。余笙走进去,打量了一周,办公室里整整齐齐的,至于缺什么倒还是没看出来。听着助理略显紧张的语气,余笙也有点无奈,想着初见,也不好多说,“恩,谢谢你,我先看看,有什么缺的再说吧!你以前就跟着副主编,我刚来,以后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你。”小罗听着新来的副主编说话温温柔柔,一点也没有上司的架子,心里略略松了一口气,“恩,余副编我会做好自己的工作的,那我先出去了,您有什么需要,就打桌上红色的内线。”小罗一出去,刚刚关上门,身后原本就注意着这边情况的人就迅速围过来。“怎么样?怎么样?”“新来的副主编怎么样”小罗扒开人群,“挺和气的脾气和她人一样好看。”大家哦了一声,想继续追问,知道第一天也看不出来啥,有担心动静太大,便又坐回去。几个女孩子在座位上,凑在一起,“你们看见没,全身上下比我几个月工资都多!也不知道什么来头?”其中穿着白毛衣的女孩子说,接着就有人附和,“那双鞋子是新款额,我看中了好久,可是买不起。”然后大家聊着聊着就把余笙上下的着装评价了一番,才回去工作,忘了原本讨论的重点。小罗后来又进过一次办公室,给余笙送了一些资料文件,余笙一上午就在这些文件里度过。整个阅文集团是有员工餐厅的,余笙以前也来过,但次数比较少,之前小罗来问过是定外卖还是餐厅,不过在余笙看来工作的第一餐自然是要在这里吃的。余笙今日穿着花色V领衬衣,底色是淡淡绿色,上面缀着一朵朵小粉花,一双笔直修长地腿就已经吸引了不少目光,再加上余笙微微带笑,明眸皓齿,很是显眼。虽说每日来餐厅吃饭的人很多,也不乏美女,但余笙来到餐厅还是引起了不小的注意,那天中午过后,杂志社来了一个大美女而且一来就是副主编的消息就在集团里的不少地方传开。余笙没想到自己被关注,倒是和小罗慢慢熟起来,知道她全名叫罗罗婷婷,毕业以后一直在杂志社工作,两年里里一直是副主编助理,余笙看得出来,罗婷婷虽然刚开始很腼腆,但熟了之后发现也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余笙不喜欢小罗小罗地叫,便叫她婷婷,还让她直接叫自己余笙姐,两人相处地倒是一直很融洽。因为,余笙的工作时间和爸爸的时间并不完全吻合,再加上余笙不想太高调,便每次都是自己去上班下班,没有和余振荣一起。餐桌上,余振荣关心女儿的工作,“去了怎么样,还适应吗”想想除了听到的几句闲言碎语,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也没人真敢站在她面前说,顶多在背后谈几句,不值得放在心上,便朝着爸爸点头,“除了主编就我最大,还能有什么不顺心的。”杨靖涵听着女儿的话,在旁边笑出声,招呼父女两人尝尝自己特意做的菜。余振荣毕竟年长那么多,又有多年位于上位的经验,公司里的大大小小的事都要弄清楚。当初让余笙进杂志社,是知道女儿有这方面的兴趣,大学和出国留学的专业也相关,才决定的。即使余笙自己不提起隐瞒身份,他也会这么做,虽然余氏千金的身份会让余笙多许多便利,但要真正磨炼,总是要褪下光环的。自己的女儿自己清楚,能力和心性都不缺,即使有人质疑余笙的能力和资历,她也能让别人知道这个职位她能坐。退万步说,他的女儿想在哪儿就在哪儿,别人的质疑也没意义。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从冬天写到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