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知道的,你不会弃我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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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经不知道是我第多少次在废弃的街道上关注他了。 花里胡哨的奶奶辈衬衫、白色的精神小伙牛仔裤、被穿得已经乌漆嘛黑的踏板、大寸头、还有一张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的脸...... 这一切的一切,都组成了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身上,一种说不出口的街溜气质。 男人手里往往都把着一简单盒饭,大咧咧地坐在路面还双腿大敞着,饭前还喜欢用手抓一抓他那胯下瘙痒难耐的小兄弟。 他所处的这个街区,是这一带地方都出了名的妓女风月场所,所以在他啃饭的时候,不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们从他眼前路过。 而每次,这个男人都要边嚼饭,边指着个某个妓女就是一顿上下打量和评头论足。 不是嫌这个胸不够大,就是直言那个屁股不够翘。 听到这些话的女人里,有脾气火爆的,直接上去就是对着他那张脸一个大嘴巴子。 离奇的是,那男人每次挨完巴掌的时候都不会还手,但下一次,他又还是会老样子地对着那些女人指指点点,是典型的记打不记痛的类型。 而这便是我要接近的对象。 一个叫做丁青的男人。 * 丁青...... 实在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在桥洞底下的车里。 刚披上警服不久,还没被我捂热,我的档案就被一老警在车后仔细端详。 “你叫什么来着?”那人问。 “是李子成。”我答。 “出生于丽水......”那人又像是发现了什么,瞬时抬头,“你是华侨,对吧?” 我不明所以,只能应答。 车内陷入沉默。 突然,我听见纸被扯破的声音,我立马回头,却只见夹着我档案的文件里,我的档案被他很利索地撕了下来,最后揉成一团,被扔到了车外面。 “跟我一起做一件事吧。” 我瞧着后视镜下男人若有所思的眼。 “有件正适合你的事。” 我心里立马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直到后来才知道,他想让我接近一个人; 一个同样是华侨,又正好来自于丽水的......同乡人。 * 就这样,我开始全方位地观察并打听起这位同乡。 按这一带熟悉他的人来说,就是这人一典型的小卡拉米,混黑社会的小喽喽。 小到一种什么程度呢? 据说在这人在最困难,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就能丝毫不要脸皮地跪在大街上求大哥大姐们赏饭,一看到人就能脸皮极厚地抱紧对方的大腿,哭天喊地的,就是死活不肯撒手。 仿佛尊严在这人身上,就是一种完全不存在的空气。 还有人说,别看丁青两句话离不开女人,三句话离不开cao的,但这人其实压根就没碰过女人。 女人对他来说,好像就一可以随意耍嘴皮子过过嘴瘾的工具。 更通俗点来讲,就是这人没有任何的底线,道德品质乃至于自尊自爱,在他眼里皆是狗屁。 而我将这些零零散散的信息整合到一起后,得出的结论,却与旁人大大相反的,我始终认为,这个男人会是一个极其强劲的对手。 他可以做到随时随刻下跪撒泼打滚,代表着他内心完全没有自尊的束缚。 他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亲人,代表着他没有任何的牵挂负担。 他对男女之事提不起兴趣,代表着他连人类最基本的生理欲望都不具备。 而他常常身上挂彩,又能被女人扇一巴掌后不动如山地继续狼吞虎咽地吃饭,更是代表着这人能打又抗揍,会忍且能屈能伸。 如此可怕的一个疯子,没有任何软肋,只是少了那么一份野心,让我怎能小觑? 这一刻,灵光乍现的,我远远地看着他,突然觉得,这或许是我的一个机会; 一个千载难逢,又可以让我直接打通到黑势力集团内部的徐徐图之。 * 在这个不安分的年代,各个势力错综复杂地盘旋在一起。 警局派遣卧底潜入黑社会的同时,黑社会也在揪出条子后折磨致死,这早已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而在这些卧底中,如果硬要分等级的话,能做到黑势力头儿心腹的,那无疑是金字塔顶尖的精英,是警局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力保他不会暴露的心肝宝贝。 其次,便是能做到心腹手下的,再其次就是做到其手下的手下,以此类推。 至于我,不好意思,我尚且还不能分类到等级中,因为我的卧底身份已经小到,连字母表都排不下我,活脱脱一炮灰边缘人物。 甚至就连当初派遣我潜伏任务的老警,都对我的要求不高,对我的派遣的任务,都只是停留在接近一混黑社会的小喽喽当线人,以及当内部真正卧底要办事时,联系起来方便的一个跑腿。 关键时候,我说不定还是个要力挺而出保住核心卧底的替死鬼,所以我的命,实在没有多少价值可言。 但老实说,我就真的甘心如此吗? 很显然,我并不想一辈子都扮演这默默无闻的炮灰角色。 可警察卧底的身份又注定了我不能单枪匹马地培养自己的阵营,再在黑道中闯出一定的名气,不然,那时候的我和真正的黑社会,又有什么区别? 那么抛却自己动手外,我能走的唯一一条路,就只能是辅佐另一个人上位。 只要我能辅佐另一个人上位,那我就无疑就是他最信任的人,是他的心腹。 那么到时候,在那人和其他黑势力合作的时候,知晓所有内部情报的我,就能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将所有的人全都一网打尽,这样的话,整片黑势力都能顺势连根拔起! 而丁青,无疑就是我计划之中最好的那个选择。 * 迫不及待地,我在不久后就联系了我的上线,并向他告知了我的计划。 但上头那边却并未把我的计划放在心上,换句话说,就是他压根就不相信我能够做到。 所以对方给我的回复虽然提议我可以试试,但也让我注意点,计划别做过了头,不然到时候,连他也保不住我。 我自然明白这些话的用意。 很多时候,就连电影里头,也不乏那些原本正义凛然的卧底,在黑帮被迫作恶多端许多年后回不了头,落得两边都不讨好的下场。 这些人,最后要么就死无全尸,要么,就干脆一条路走到黑,最终成为一名货真价实的黑社会,再也无法回头。 但我实在受不了上头那种不以为意的语气。 我倒要偏偏证明给他看看,我李子成最后一定能够做到,是他的眼光一直都有问题。 事不宜迟,我总算能以一种真面目的形式出现在了丁青面前,并与他结识。 俗话说同乡遇同乡,两眼泪汪汪。 想必当初那个老警让我接近这个人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才能如此迅速地获得对方的信任。 但当时的我恐怕万万想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照面,就将持续到往后以年为单位的岁月长河里,组成我生命中再也无法割舍的义气与情谊。 ——那是男人之间早已超越任何感情的,心甘情愿为了彼此以命相酬的肝胆相照。 * 三年后。 依旧是破旧的街道。 身着廉价西装的我咬着根烟,手拿大铲刀,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心里还在估算着怎么将那一群孙子杀得爹妈都不认识。 而丁青那货,要不是说他懒驴上路屎尿多呢? 就这么一小段路程,他硬是能走两步就要找一地方尿,走两步就要找一空地拉。 仍旧是那一身熟悉的花衬衫和牛仔裤,再配一双踏板踩得哒哒响,不过他头发倒是比以前长了点,但还是比我的短。 “一紧张就尿频,真奇怪啊。” 说完,这人没走两步竟他妈又要去尿。 我只觉这人一天到晚不是在尿就是在尿的路上,根本没个正型。 我懒得理他,径直往前走。 在这几年的相处里,我们也算风里来、雨里去,打打杀杀都只能算做日常吃饭,但仍旧是黑社会里孤立无援的小底层。 说实话,我挺急的。 所以我迫切地希望能够辅佐丁青混出个什么名头,但那货虽然挺接受我的安排,但我和他的一些行事风格,却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异。 毫无意外,我和他都是那种做事比较狠绝的人。 只是在这基础上,他还是比较信奉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的原则,简称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算事。 而我不同,我则是能动手,就绝不废话的一个人。 没一会儿,这人终于在尿完后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还喜欢对着我傻笑。 来到一店铺门外停顿,瞧着他从身后的裤子里掏出用纸包着的砍刀。 对于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我们早就习以为常,所以他仍旧会用习惯性的语气问我,“办完事,干什么去呢?” 我猛吸了一口手里的那根烟,懒得回复,几乎和他同时将手里的累赘给抛到地上,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战斗。 颇有气势地打开门,因为他站在我的前面,我看不到屋里是什么状况。 但他很快就退了出来,一脸故作自然地看着我,最后竟在我意想不到的目光中,佯装平静地向外走,“走吧,好多人......” 天知道我在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娘的有多无语。 老子他妈陪你打打杀杀这么几年,就是为了现在一看到对面人多就跑的? 我心里顺不了这个气,不但没跟着他懦弱地离开,反而一鼓作气就掀开了那张玻璃门。 好家伙...... 我承认,在看到里面一下子站起来一屋子男人拿着武器的时候,我是有那么一瞬间,是被震慑住的。 但只要一想到努力了这么几年还是收效不大,心里强烈的那种不甘便还是驱使着我,在一咬牙一闭眼后,豁出去的我就直接拿起了武器,冲进里面就是和他们一顿干! 而原本已经走远的丁青,在发现我像个疯子一样地冲进去后,他也干脆顾不了这么多,再度打开门,拿起他的大砍刀,凭着我和他之间义气以及那股子一不做二不休的冲劲,便也很快地加入到了战斗之中。 这是我一向了解他的——只要我肯上,他就不可能弃我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