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烈士无名,毒虫有名(是剧情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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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五年的卧底生涯中,沈洺御,这个名字宛如一颗坠落的流星,无人知晓。 没人知道,他曾独自26次深入毒贩的腹地,如同一只狡猾的狐狸,在刀尖上跳舞,只为揭开那隐藏在阴影中的罪恶。 他在五年里面成功抓获了18名毒贩,每一次的胜利都像是奇迹。 每一次成功,都伴随着很多鲜血和死亡。 缉毒警察大多都活在马赛克下。他们生无名,死无碑,将自己置身于无边黑暗中,只为守护人民的一线光明。 他的真名无人知晓,但是他的代号被所有警察铭记,他就是赫赫有名的“毒虫”。 当沈洺御的尸体被抬出的时候,他的脸庞早已被风霜侵蚀,变得如冰雕一般冷峻。他的右手依然保持着扣扳机的姿势,死不瞑目,双眼中燃烧着对罪恶的愤怒,仿佛随时会再次站起,投入那场没有硝烟的战斗。 战友们看着这一幕,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泪水,那是对战友的哀悼,也是对沈洺御无尽的敬仰。 和穷凶极恶的毒贩打交道是缉毒警察的日常,而超高的死亡率,成了缉毒警察挥之不去的魔咒。 他们根据他的入职时递交的遗书,找到了他的家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来到了那个破旧的小院子。 年迈的母亲早已经哭瞎了眼睛,常年卧床不起,形容枯槁,哪怕战友们用词委婉,她本就有所猜测,心如死灰,最后的念想破灭,痛苦地断了气。 战友们悲痛欲万分,其中几个警察帮忙料理了沈洺御母亲的后事。帮她火化,办了一个简单的追悼会,安葬在村里的墓地里。 还有几个警察继续完成沈洺御的遗愿,找到他的青梅竹马——阮娇娇。 阮娇娇的消息被那几个有权有势的人封锁得很好,多方打听才知道,阮娇娇早就死于挖心,比沈洺御还要早死一年左右。 得知这个姑娘颠沛流离的短暂一生,真是遇人不淑啊,警察们唏嘘不已,帮沈洺御买了阮娇娇旁边的墓地,把沈洺御安葬了,办了一个萧条无比的葬礼。 无人知晓,沈洺御的魂体一直跟着自己的骨灰。 看到母亲含恨而终,看到娇娇被人欺辱至死,他恨不得再杀自己一次。 他懊悔不已,他是不是不应该背井离乡,离开这辈子最爱他的两个女人,去追随自己的所谓的梦想。 卧底生活一点也不风光,像是阴沟里的老鼠,每一个动作都在生死边缘游走。 沈洺御的爸爸是警察,在早年出任务时因公殉职,对于沈洺御来说,穿着制服的父亲在他眼里是那么英姿飒爽,他时常痴痴地幻想制服加身的模样。 因此,他义无反顾选择了军校。 沈洺御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是村里有名的“别人家的孩子”,和一样优秀的阮娇娇一起长大,两个人形影不离,蜜里调油。 两个人本来约定好了,大学毕业就结婚。 可惜命运弄人。 阮娇娇和沈洺御在高中毕业以后,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异地恋本就艰难,更别说沈洺御沉迷训练,阮娇娇也舍不得打扰他,两个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逐渐形同陌路,坚持一年,在大二就分手了。 十多年来的深厚情谊,终究抵不过时间和距离。 那时,国内毒品肆虐,乱象丛生,紧邻金三角的某南边境,作为各大毒枭的据点,早就成了毒品入境的门户。 为遏制毒品流通,华国准备成立第一支专业缉毒队,他们到各大军校招收优秀学生,因为这样的学生可塑性最强,而且不容易引起毒贩的戒备。 当警察到大学里面挑好苗子的消息传到沈洺御的耳朵里时,缉毒,这也太酷了,他难掩兴奋,一路小跑地报了名。 尽管招募名额有限,凭借超强身体素质和深厚专业功底,沈洺御拔得头筹,顺利从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是本校唯一一个入选的,通过了残酷的封闭式培训,成为了第一批缉毒警察。 可得知消息的母亲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她为儿子的成长感到骄傲,却又忍不住为儿子担忧。 毕业后,他被编入山苗县元平街缉毒小组。 表面上毫不起眼的元平街,背地却暗流涌动,贩毒活动十分猖獗。风险高,任务重,成了拦在沈洺御和战友面前的一座大山。 当阮娇娇大着肚子,走投无路来投奔他时,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是她心里“白月光”一样的帅气温柔的前男友。 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沈洺御不得不“改头换面”,他烫了头发,纹了身,整个人变得“花里胡哨”起来。他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出现在人群中,叼着烟,满嘴飙着脏话,像个小混混。 毕竟以光正伟形象示人,很难和毒贩打成一片。 这可苦了阮娇娇,她起初还劝沈洺御迷途知返,谁知他竟“执迷不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当着街坊邻居的面,整日和怀孕的阮娇娇吵得不可开交,手打脚踢。 他甚至不许阮娇娇叫他的名字,只说自己叫“毒虫”,有一次沈洺御喝醉了酒,把阮娇娇打到流产以后,阮娇娇终于心灰意冷,连夜逃离了元平街,继续流浪。 沈洺御其实没有醉到人事不省,他一半是演戏,一半是真的打,在他印象里,阮娇娇总是对孩子的来历支支吾吾,他就一直以为是阮娇娇找了其他男朋友,想要让他当接盘侠,绿帽奴,他怀恨在心,特意击打在她的腹部。 死后,通过战友们搜集的一部分资料,他终于得知了阮娇娇的痛苦经历,她真的是走投无路才来投奔他的,也是真的想和他重归于好的,如果能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报复她,他一定要保护好她。 ————— 黄锦夺和卡尔也确实累了,可以说是倒头就睡,两个人在老家的小破床上睡了个昏天地暗,临近中午,被门外一阵喧闹声吵醒了。 张宇对这种小床很是喜欢。他童年的动荡和不幸,导致他骨子里对破旧的小床其实有一种怀念,睡得特别安心。 他一打开手机,十几个未接来电。 他苦笑,一碰到黄锦夺,自己的警惕心真的下降到了人生最低点,哪怕在睡梦里被她杀了,可能自己还在笑。 他回拨过去,小弟在那边都快急死了,太邪门了,一点风声都没有,元平街的制毒窝点被警察带了大批人手给围了,之前打点好的所长被举报了,杀了他们一个猝不及防。 就怕工厂里面的人嘴边不严,把其他厂子的位置也给套出来。 卡尔必须尽快回去镇住场子。 主心骨不在,还十几个小时不接电话,小弟都要疯了。 卡尔开车之前把手机关机了,后来也没想起开机,抓紧时间补觉了。 现在是真的懊悔不已。 不知道现在赶回去还来不来得及。 恋爱脑误事是真的。 想起山头的情况,肯定没办法停私人飞机,他直接联系了一个直升飞机快点来接他。 他神色凝重,在即将退出的风口浪尖上,绝对不能出这种岔子,他得妥善处理好。他是真的一秒都舍不得离开黄锦夺。 好好的约会又被这种破事打扰。他烦躁地咬着手指尖。 张婷安慰他,哥哥,没事,以后再约黄锦夺去其他更漂亮的地方。 黄锦夺慢吞吞爬下床,看见卡尔垂头丧气,捂住手机,蹲在阳台上自闭。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团成一大团,散发着颓废的气息,和一个阴郁大蘑菇一样。 黄锦夺笑了起来,看着他为难的脸色,亲了亲他的额头,贴心地安慰他:“你尽管忙去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时间已经到了大中午了,家里啥食材也没有,卡尔巧“夫”难为无米之炊,更别说他马上也要动身去元平街,没空做饭,她准备出门找个地方蹭饭。 细雨绵绵,如丝如缕,轻轻洒落在这静谧的山间,为这片大地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 黄锦夺拿上一把老家里找到的油纸伞,往听起来非常热闹的人家那里走去。 山间景色在雨中显得更加秀美,青翠的树木在雨滴的洗礼下更显生机勃勃,碧绿的山峦在雨雾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水墨画卷。 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气息,仿佛是大自然精心调配的香水,让人心旷神怡。 雨水打在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交响乐,让人沉醉其中。 此时此刻,漫步在山间,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雨滴敲打大地的声音,让人感到无比的宁静和舒适。 那家人家的房子明显比阮娇娇的破旧老家要好,占地面积挺大,瓦顶锃亮,砖块结实,一看就是新造好不久。 不少村民围在这户人家家门口,形成了一个小型“情报站”。 黄锦夺撑着伞,静静地站在人群后面,偷听。 “花婶子,听说沈家那小子立了大功呢!真的假的?” “这还能有假?人民警察亲自送来了锦旗,全村都看到了。” “我怎么不知道?嗳,详细说说。”花婶子绘声绘色地描述那个壮观的场景。 “小沈算是出息喽,屠婶子也算熬出头了。” “可不是嘛,男人早早死了,一个人拉扯遗腹子长大,现在总算苦尽甘来了。”花婶子唏嘘不已。 黄锦夺听到沈这个字,大概就知道了这家人家是谁了。 沈洺御,阮娇娇的青梅竹马,也是她的前男友,刚刚分手不足一年。 两个人同岁,从小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直一个班,甚至一直是同桌,到了大学才真正意义上分开,两个人交往了很久很久,对双方家庭也非常熟悉,整个村里都把他们当未婚小夫妻看待。 可惜的是,沈洺御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以自我为中心,经常要求阮娇娇给他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他是妈宝男,而且以后会变成黄赌毒全沾的混混一样的家暴男,把原女主打到流产的猪狗不如的家伙。(卧底的时候,他为了取信于毒贩,毒确实吸了,虽然后来成功戒了,但在原女主眼中,他就是瘾君子。) 什么玩意,把她最讨厌的要素占个全。 呵,倔强的男人,以后你不用要强了,因为你的强来了。 黄锦夺把伞收掉,在情报员们的注目礼下,昂首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地踏进了沈洺御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