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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杜明朗拍了下脑门,恍然大悟般地说道,“所以这鸟是有人送进来的!”顿了顿,他又狐疑地问道,“谁这么无聊,费尽心思偷溜进你的套房,就为了给你送只……鸟?”他又看了看窝在宋景寒手上一动不动的小肥啾,后知后觉地想起了一个问题,“这鸟不怕你?”他家老板明明长了张媲美顶流小鲜rou的脸,偏偏平时看着像个冷面煞神,别说外面的野猫野狗,就算是家养的宠物都不愿意亲近他。宋景寒没有回答。小肥啾在他说了“过来”之后就跳到了他手上,想来是不怕人的。但是它刚才又用很惊恐的眼神看着自己,那应该还是怕他的。可它既然害怕,却也没从自己手上飞走……宋景寒看了下紧闭的窗户,向杜明朗下达了一个指令:“开窗。”杜明朗也才发现,原来窗户还没开,难怪这房间里的香水味儿到现在还没挥散干净。他赶紧开了窗,让外面的新鲜空气置进来,过了一会儿之后,房间里的空气才彻底变得清新起来。窗户开了之后,林丝丝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比刚才清醒了一些。她赶紧拍拍翅膀从宋景寒的手上飞开,然后飞到了杜明朗的脑袋上卧了下来。她舒舒服服地找好姿势,再看向宋景寒的时候,发现他也在看着自己,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表情好像还有点失落。林丝丝歪了下小脑袋。这个人……难道喜欢小肥啾?但林丝丝在意识到自己穿成了宋景寒的小情人之后,是真的挺抗拒他的。因为小情人的下场并不好,宋景寒爱上女主之后就把他的小情人抛弃了,最后小情人被卖出国,病死在了异乡。这么想着,林丝丝就不想看他了。她梳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然后开始用小爪爪刨杜明朗的头发。她不想这么做的,但是肥啾的本能却驱使着她做这件事,而且越刨越来劲,最后把杜明朗用发胶固定好的发型都刨乱了。杜明朗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表情不善的老板,也顾不上自己头发都乱了,就赶紧伸手去抓头顶的小肥啾,结果却被它用尖尖的喙狠啄了一下。“嗷——”杜明朗疼的叫出声。宋景寒的眉间出现了一道折痕:“小声点,别吓着它。”林丝丝梳理羽毛的动作顿了下来。这个人真的喜欢小肥啾啊?就在这时,严野左手抱着一个几乎等人高的礼盒,右手拎着一块丝绸一样的布走了过来,语气恭敬地对宋景寒说道:“宋先生,我在卧室里发现了这个。”宋景寒一双黑眸微微眯起,锐利的视线投射在了严野手中的东西上。“啧啧啧,”杜明朗没再管头上的肥啾,而是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那块布一样的东西,又用上了另一只手,在抖开的同时问道,“这是什么啊?”那块布随着杜明朗的动作垂落下来,一时间,三个男人都沉默了。林丝丝也转头看向了那个让三个男人同时尴尬沉默的罪魁祸首——一件款式看起来又野又性感的女士睡裙。材质像是丝绸的,但是做工并不是很精致,领口的蕾丝有些粗糙,下摆垂着一点线头,看起来很像是清纯的女孩子为了装成熟买来的,但却买了仿丝绸的便宜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廉价的东西,再加上这件睡裙上还散发着他一进来就闻到的那股浓郁的香水味儿,宋景寒又忍不住厌恶地皱了皱眉。杜明朗看到了宋景寒的表情变化,赶紧把那条睡裙卷起来扔进了垃圾桶。林丝丝因为接收了原主的记忆所以知道,就算是这条看起来很廉价的睡裙,也是原主咬了咬牙才买的。她没什么钱,但是要把送来的人却要求她穿的暴露一点,看起来要性感撩人极具诱惑的。于是她才在网上买了这么件睡裙,为了让自己更加性感成熟,她还特意在身上喷了香水。书上对原主是怎么变成宋景寒的小情人的没有具体的描写,只说了她是被人送到了宋景寒的床上,从那之后就成了被他豢养的金丝雀。那应该就是这次了?她的小爪爪还紧紧地抓着杜明朗的头发,歪着小脑袋看着垃圾桶里的睡裙,又转回来看着严野手上的礼盒,内心想着:真会玩。杜明朗推了推眼镜,帅气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疑惑:“所以,有人大费周章地进了你的房间,就为了给你送只鸟,再送条女人的睡裙?不不不,不对,”杜明朗迅速反应过来,“那个人是想给你送个女人!”严野立即说道:“我找过了卧室和洗手间的各个角落,没发现有女人。”“那就是那个女人跑了?或者中途被人调包了?”杜明朗又猜测道。宋景寒微微眯着眼睛没有说话,倒是严野说道:“会不会是搞错了?咱们回国的事情应该没什么人知道,今天季三少又正好在这间酒店里办庆功宴。季家在娱乐圈占了半壁江山,想靠着季三少上位的应该不少。那个女人发现自己进错了房间,所以跑了?”杜明朗指了指垃圾桶里的睡裙:“那这怎么解释?跑就跑吧,衣服都不要了?至少穿件衣服吧!”而林丝丝在听到“季三少”三个字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她的小爪子还揪着杜明朗的头发,这一哆嗦就扯着杜明朗的头皮了,疼的他“嘶”了一声。林丝丝不由得吞了吞口水。这个季三少,就是这本书的男主,季承烨。作为男主,季承烨虽然在季家是排行第三的三少,却因为雷霆手腕和出众的能力成为季家的继承人,背景家世自然不用说。作为占据娱乐圈半壁江山的季氏的继承人,他还长了一张不输男明星的帅气脸庞。只不过看过的林丝丝觉得,书里描写的宋景寒的颜值才是整本书男性角色里的天花板,所以看过宋景寒的脸之后,林丝丝对季承烨的脸就没什么兴趣了。但是脸不脸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林丝丝知道,季承烨是男主,是最后干掉了宋景寒,将他pass出局的人。林丝丝能够理解作者为了衬托季承烨的苏和强,所以塑造出了宋景寒这么逆天的角色用来被他打败,但在各方面条件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季承烨还是能干掉宋景寒,多多少少会让林丝丝觉得这是男主光环的作用。这么一想,林丝丝看着宋景寒的眼神里就多了几分同情。但是她再一想,自己穿成了他倒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