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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了,他现在的样子,就挺好的。”欧阳诚达的语气里带有一种无奈和不舍。“我不知道他现在到底好不好,不过我知道,如果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连快乐也会打折扣,或者说,有时候根本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其他所有事情都变得无所谓了。”公孙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情绪又有些激动。看公孙痛苦的表情,欧阳诚达有些愧疚,“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样说的,我也了解不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的痛苦,只是,我也有我的苦衷。”狠狠的吸了一口烟,欧阳诚达的声音变得有些沙哑,“对他来说,可以有更多比我更好的选择,他才27岁。可是对我这个奔四的老男人来说,他是我唯一的选择。如果我抓住他不放,对他来说,恐怕不公平吧。”“我想自己爱的人,是没法选择的吧,不然我也不会选择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人。如果能在一起,还是应该争取一下的吧。”公孙的表情很坚定。欧阳诚达却不想再说下去,他岔开了话题。“最近天气变冷了,注意保暖。”欧阳诚达说着就想到了小宁身上那单薄的衣,心隐隐作痛起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心事,公孙便不再多说,光着脚丫踩在冰凉的地板上走回了房间。屋内,黑着灯,只有红色的星点随着欧阳诚达的呼吸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小宁长高了,早就过了青春期,那突出的喉结诠释着他已经从一个青涩的男孩变成了一个男人。将近十年了,欧阳诚达想,他弹掉手里早就不知不觉烧了很长的烟灰,不小心就弹在了他的灰色毛衣上。他连忙起身找毛巾擦掉。这毛衣,也是曾经他送他的。他尤记得那个时候他天真而调皮的眼神,而不是那天见他时的那一双充满怨恨的眼。是自己改变了他,欧阳诚达知道。他也不愿,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没有在他们遇见的那个雨夜为陌生的他撑起一把伞。“我没有伞,也没有车,我不是骗子,也不是流浪者,我只是想找个人送我回家。”这是小宁对他说过的第一句话,张扬而直率,还有他那双眼,明明楚楚可怜却依旧带着骄傲。鬼使神差的,当年的欧阳诚达就按男孩说的那样做了。然后就是老套的情节,男孩家有权有势,为刚刚失业的欧阳诚达提供了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可惜欧阳诚达并不是童话里的灰姑娘,他是男人,即使之后他和男孩相爱了,也无力改变他们之间的阻隔。车祸只是偶然,但类似的事总会发生,逼迫欧阳诚达不得不将已经和他私奔离开家门的男孩还回去。他抱着他,那天下着大雨,他用尽力气也喊不到出租车,喊不到人帮助,因为血已经布满了怀里的男孩和他的身体。他只能抱着他狂奔,路上跑丢了一只鞋,脚踩在地上,又湿又冷。却不及医院里催他交款的医生的眼神更冷,他们通过他光着的一只脚和脏脏的衣服评判着他,抱着手臂嘴里喊着的只有“钱”一个字。钱,是啊,钱。他没有。他又怎能天真的以为自己真的能照顾好小宁呢。于是他拨通了那个恨透了他的家庭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恶毒的咒骂和撕心裂肺的哭泣,已经都无法刺激到他了,他麻木的接受了他们之间的结局。他捧着男孩的脸宛若易碎的水晶,深深的在额头烙下一个吻,头也不回的走了。他以为,这一别就是一辈子。而他的突然出现,让他的心里顿时生出许多复杂情愫来。有愧疚,有痛苦,有不甘心。如果,如果再重来一次,欧阳诚达仍然会选择在那天逃走吧。但他不能肯定的说他宁愿没有遇见过小宁,一切都是注定的,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注定了欧阳诚达要陷进去。不过即使结果是无尽的伤痛,他也愿意为了一点点快乐的回忆去承受。第十一章:演唱会有些隔阂,来的快,但是去掉可不容易。对苏延庭来说,便是如此。自从发生了那天的事情,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公孙翎羽。但是好在,公孙看不见他,即使他若有所思的站在一旁观察着公孙,他依然可以很安全的躲在公孙的视线外。对公孙来说,现在失明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既然苏延庭已经知道他是怎样的人了,那他也没什么需要顾及的了。哪怕日后苏延庭回忆起过去的那些日子,他恐怕也只是把发生过的那些荒唐的事归罪于公孙与众不同的性取向。公孙想过,现在的苏延庭可能依然会嫌恶他,他也很可能因为这“不光彩”的事情失去工作。不过,无所谓了,他没什么好失去的,他连现在所拥有的生命,都是馈赠。他活在黑暗的世界里,更加安全,没有什么能另他感到害怕的了。他突然想起了地下铁的故事,那个失明的女主播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他感激,因为现在的他,也拥有。汪涵说过,美丽的声音像从心底伸出的一双手,可以抚慰心灵。想到这里,公孙终于露出了一丝轻松的表情,他洁白的额头终于放松了下了。在远处静静注视着公孙的苏延庭,却皱起了眉头。苏延庭不明白,他的脸上为什么总有那么多天真而美好的表情。他更不明白,他自己到底是介意什么,不过是一个朋友喜欢同性。他并没有去打扰独自走路的公孙,只是默默的跟在公孙后面,不知怎地,他已经不能放下他。大概是因为他看不见吧,要是哪辆车没看到他,要是遇上个坏人……有太多的可能促使苏延庭每天默默的护送公孙。日子日复一日,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周末。演唱会的时间是晚上。公孙翎羽等时间刚刚的时候才出门,他不愿去太早,在人群中不自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到的时候,舞台的准备音乐已经响起,大概不到十分钟就要开始了。门口的曾瑾怜看到了公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