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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林外消失,放弃写作,从此退圈。于是,我写下这篇文章,作为对此事件的声明。首先,就是否抄袭的问题,我有几点想说。作为一篇古代架空文,我的初衷,是探讨武林与政治的碰撞。文中的官僚制度是我参考了各朝各代的政治布局后杂糅而成,并没有在设定上借鉴任何一篇文章。而武林帮派的设定,例如丐帮,峨眉剑派,武当剑派等,已经成为武侠文学中流传下来的,可以通用的设定,所以本文的运用,并不涉嫌抄袭或侵权。至于剧情的编排,人物的塑造,也皆为本人原创。原po(在这里规避po主的ID)的抄袭指控,是将揉碎、掰开后,根据每一块碎片,去寻找拥有相似碎片的文章,从而得出,“噢,这篇文章的攻和A文相似,受和B文相似,背景和C文相似,结局和D文相似,所以这篇文章一定是抄袭而成”的结论。这种反抄袭的手法,我们通常称之为“碎尸鉴抄”,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称之为造谣。对于该调色盘的详细复盘,#艾晴柔#超级话题中,@昨夜星辰_Starry已经做出了反调色盘的长图,我将图片附在文末,作为对原调色盘的反驳。在此对Starry同学表示诚挚的谢意。这就是我的自证清白。但是很遗憾,这次的事件,已经发酵到,简单的“自证清白”难平众意的地步了。其中的原因,大概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来概括,第一个,是“人妖”,第二个,则是“(人妖的)脑残粉”。对此,我将在下文分别作出回应。………………关于“人妖”:很难为情,现在提起“艾晴柔”,大家便自动联想到“人妖”二字。我对这个现象感到无可奈何,但我并没有权利让任何人闭嘴,谨在此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写作这个过程,对我而言算得上顺风顺水。承蒙各位的厚爱,无论是作者专栏还是微博账号,都受到了广大的关注,令我的作品,无论是二次创作,还是影视改编,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而伴随着名声的到来,我的私人生活也得到了很多关心,关于“艾晴柔”的性别,更是得到了诸多猜测,对于很多人来说,直到今年夏末的“长林外与神共舞”中,才得到真正的答案。我于2014年7月在长林外发表第一篇伊始,用的就是“艾晴柔”这个笔名。这个名字的出处,即杨万里的诗句“泉眼无声惜细流,树荫照水爱晴柔”。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我觉得这种意境和“长林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挺搭,也挺顺口,便信手拈来了。我必须承认,当初起名时,是有些恶作剧与“规避”的心理在的,你们可以理解为属于我的一种幽默,也可以理解为,我不愿意以一个相对“阳刚”的名字,在一个以女性用户为主体的网站里,博取太多的关注。不能说事与愿违,但是的确出乎我的意料,读者不仅对艾晴柔的作品,对艾晴柔这个人,也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可我一直相信,这种对作者生活的好奇,是源自欣赏的,善意的关心,虽然不能说一切如我所愿,但我对读者的喜爱,一直心怀感激。没有你们,也没有我的今天。不过,我一向将网友对艾晴柔私生活的关注,理解为对我作品关注的衍生。虽然也有很多人是由于得知了艾晴柔这个人,以及围绕这个人的争议、猜测、与八卦,才去关注他的作品。但如果没有艾晴柔写出的东西,那么这个名字,以及名字背后的故事,都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值得被关注的。希望仍未对我失望的读者们,继续关注我的作品,欢迎各位的批评与指正。………………关于“(人妖的)脑残粉”:没有读者的支持,很少会有作者能够坚持继续创作下去。所以,我能够走到今天,最感谢的,就是各位读者的支持。这些与我素未谋面的人,通过我的作品,与我建立了联结,并在我受到伤害的时候挺身而出,我无比感恩。所以,当众多网友对我的这些书迷,冠以“脑残粉”的称呼时,我替他们,感到不平:当一篇毫无根据的,莫须有的指控出现在世人眼前,其作者,与作者背后的动机,收获与其指控对象相同程度的质疑与揣测,难道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吗?这些前往原po微博评论区提出质疑的读者们,并没有被危言耸听的语言迷惑,而是提出了自主的疑问,并作出了相应的推理,这种行为,能够称之为“脑残”吗?虽然冲动的言辞,冒然的结论应该被制止,但莫须有的造谣,难道比气急后的反击更高尚吗?曾经转发过那些微博并复议#人妖滚粗长林外#的网友们,如果将那些与你们意见相反的人统统定义为“脑残”,那你们,又是什么呢?………………在这里,再次向所有捍卫过我、帮助过我的朋友以及读者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是你们给我勇气,让我写出这份声明。做原创越来越难了。抄袭者虎视眈眈,而通过“反抄袭”手段来打扰创作激情之人,也大有人在。更何况,你我身处的这个时代,说假话被骂,说真话被抓,直抒己见被喷ky,拍案而起被喷脑残。因此,作为一个靠笔杆子讨生活的人,一开始,我是想要道歉的。作为一名网站的签约作者,身上背负这一些商业责任,如果不尽快让事件平息,很多商业企划将无法继续,很多人的心血也将会被辜负。而向受到波及的所有人道歉,是最直接,也最简单,最容易将此事平息的做法。但扪心自问,我并没有感受到歉意。因为这个事件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做错任何事。作为一名原创者,我通过我的劳动获得经济报酬,我没有错。而我的读者,因为他们支持的,是一名堂堂正正的原创者,他们,也没有错。既然没有错,凭什么道歉?所以今天,我不说对不起。我选择说几句真话。我还年轻,我还能抗争几年。等我抗争不下去了,到时候,我再成为,一个不说话的人。………………写在最后的公告:喜欢是非常私人的情感,从来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能获得所有人的欣赏。虽然收获了不少赞誉,我心里却一直有数:我写的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文学作品,也没有惊才绝艳的天赋,我只是靠一点一滴地努力,与生活的经验,在编织一个又一个,属于我的世界而已。我认为,为个人都有抒发自己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