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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意不懂地问。宋宁无奈解释:“就是长不高的意思。”杨小意一听,整个人都急了:“那不行,我要长得跟阿爸一样高,才可以跟着阿爸阿妈一起去打猎!”住在宋宁隔壁杨叔杨婶一家,杨叔的动物形态是鬣狗,杨婶是棕熊,两人农活不行,猎物是一把好手,大儿子杨大跟母亲一样是只棕熊,已经是亚成年大的棕熊,现在是名新猎手。至于杨小意却很奇怪,不是鬣狗也不是棕熊,而是一只金毛。对猎物没有独特的天赋,但小小年纪已经嗅觉灵敏,不出意外的话,倒是可以当一名先锋兵。“你若是想要学会打猎,那么得多学多看,还要多闻。每个人每种动物身上的味道都不一样,它们穿梭在山林里,即使距离你很远,你也可以根据味道来查勘它们的行踪。”看着狼吞虎咽的杨小意,宋宁微笑地说。杨小意咽下一口煎蛋,认真道:“宋哥哥你身上的味道就很好闻,有股食物的香味,比阿爸阿妈打到的猎物还美味。”宋宁:“……”他才不是猎物。“吃饱了就回去好好用功学习,我还要干活。”雨已经停了,他等下还要上山收野货,没功夫跟这垂诞他身上香味的小屁孩说话。“可是今天学堂放假,不用上学。”杨小意小声地嘀咕。宋宁一字不落地听进耳朵里,没有回复地收拾起桌上的碗筷,直径回了厨房,留下杨小意一个人傻愣地站在原地凌乱。他是不是惹宋哥哥生气了?难道又说错话了?要不要现在去厨房跟宋哥哥道歉,虽然不知道错在哪里,但为了以后自己的肚子着想,道歉肯定是没错的。但宋哥哥不理会我怎么办?在杨小意胡思乱想好一通之后,宋宁的声音从他的身后响起:“你怎么还不去学习?”“啊?宋哥哥你不生气了吗?”他诧异地问。“我哪里生气了,就算不用去学堂学习,在家里也要好好地学习,不是说让你学课本上的知识,而是跟你阿爸阿妈学习如何猎物。”宋宁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猎手吗?”“嗯,我一定会成为优秀的猎手的!”在杨小意离开前,宋宁还让他捎上十几根青瓜跟十几根茄子回家,不会农务的猎户人家,单纯只吃rou可不行,荤素搭配才是硬道理。前脚人一走,宋宁就回屋换了身麻布粗衣,外面披上一张白虎皮,现在正值深秋,山上的温度比山下的要冷,换上牛皮筒靴后,他才背着个篓子出了门。后山距离农家乐位置并不远,宋宁渡过了后院的河流上的木桥后,再走上一段路就已经到了山脚下。因为刚下过大雨的缘故,平日里常走的小道积了好几个小泥洼子,走起来十分不方便。等他爬到山腰处,整双牛皮筒靴早没了最初好看的模样,又得洗鞋了。心中感慨一句,宋宁敲了敲野货老板的木门。卖野货的是一名六十多岁模样的刘伯,别看年纪大,身子骨特别硬朗,经常能采集到很多好货。“刘伯,这次有什么好货?”宋宁被刘伯迎进门,笑着问。刘伯给宋宁倒了一碗奶姜茶,满是皱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声音不紧不慢地道:“这次没啥好货,不过我倒是挖到了个新鲜玩意,保准你喜欢。”宋宁喝了一口奶姜茶,将身上从山上带来的寒气驱散,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问:“什么新鲜玩意?”“一种新的野菜。”刘伯缓缓开口,“这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发现山上有这种野菜的存在,数量并不多,我采了一些回来,你应该会喜欢。”说着,他将一捆绿油油的野菜递到宋宁的面前。宋宁接过一看,整个人激动地笑了起来,来到这里这么久,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现落藜的存在。落藜是一种野菜,也可以叫做灰灰菜,营养极高,可入药不说,还可以促进儿童生长。以前宋宁也是有幸才吃过两回,没有想到这个世界里也有,太意外了。“我都要了。”刘伯毫无意外,早就将野货捆扎备好,有条不紊地装入到宋宁的篓子里,“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其他的,你看着给价就行。”“没问题。”宋宁也不吝啬,将他准备的熏rou干还有装着十个铜币的钱袋递过去。刘伯接过钱袋子用手掂了掂,淡定道:“太多了。”“不多不多,您这次发现了落藜,这可是好东西。”“原来这野菜叫做落藜,我懂得倒没有你多。”刘伯目光晃而地黯淡下来,他这一辈子一直跟植物打交道,可自从认识了宋宁这个年轻后生,会偶尔发现这个年轻后生懂的植物比他还要多。“刘伯说的哪里话,只不过是我以前恰好吃过才知道名字,要说懂得多的自然是刘伯您了。”刘伯说:“那……现在可有空?跟我讲讲这落藜吧。”宋宁:“……”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新啦,求支持求抱抱~第2章宋宁套用了现代学到的知识点,给刘伯简略地说了下落藜基础做法和效果。刘伯听完倒是一脸新奇,很快就想要自己动手试一试。借此,宋宁忙用自己还有其他要紧的事情而告别了刘伯。他并没有沿着原路返回,而是绕到另外一条小道上,家里的牛至草所剩不多了,他准备去摘一些牛至草来备用。他对于牛至草的要求很高,只采摘最嫩的部分,每次只会摘小半篮子。上次他摘的地方已经重新长出了新鲜嫩绿的嫩芽出来,宋宁微笑地拂手摸了一把,心里想“下次就轮到你们了,这次先从你们的兄长们下手了。”摘到一半,宋宁似乎闻到了什么奇怪的味道。牛至草的香味浓郁,按理说这边基本都被它的味道所覆盖,很难会闻到其他的味道存在,但他明显感觉到有股血腥味漂浮在周围,一开始没有注意,越是走到里面,越是明显……宋宁蹙着眉梢,微微眯起桃花眼看向灌丛深处,心中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观察,他本身没有什么战斗力,若是遇到危险怎么办?可是,就这么任由着血腥味愈来愈浓,他的心始终有些放不下。算了,大不了遇到危险变成绵羊跑路,四条腿总比两条腿跑得快。下定决心,宋宁警惕地从篓子里拿出一把镰刀,小心地隔开前面的灌丛,朝着血腥味飘来的方向缓缓移动。当拨开最后一片灌丛,宋宁看清面前的实物时,整个人愣了愣。他看见地上缩着一团被大雨淋湿而显得可怜的白色毛球,白色的毛发沾着血污,不止如此,还有新鲜的血液从头部伤口上渗出来。看得宋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