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子小说 - 言情小说 - 涂小米山水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听说过之前我跟别的男生出去玩的事,觉得我应该是驾轻就熟了。

    两秒钟之后,他略略松开,有些不敢相信地看住我,“你真是第一次啊?”

    我早已整个脸通红,承认不是,不承认也不是,这种事情,难道还要问的?迟疑半天只会轻轻点头。

    他明显有些困惑了,“他们都告诉我你很难搞定的,从大一开始身边人就没停过。同届的男生,你平日里连话也不肯多搭。

    叶非还说,上次我们去做DJ的那个新年舞会上,跟你在一起的就是个比我们大好两届的刚毕业工作的师兄。”

    我低下头轻声说,“别人说你就信?玩一玩又并不代表什么,你可以去打听一圈,有谁敢站出来说是我名正言顺的男朋友了?”

    他笑了,把我抱紧一点,接着说, “原来是没有,现在有了,我深感荣幸。 ”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你这是名声在外,却无实际内容,需要好好练习。”

    这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我气结道, “你....”

    “嘘,真的...没关系,我们慢慢来,再练一遍?对了,你这算不算是像那首歌里唱的,save the best for the st”

    他的声音沉稳浑厚,此时传到我耳里,有如天籁。我抬眼看他,一脸的得意,一脸的志在必得,显然,他认为自己一定是那个最好的。

    我心中微微悸动,这不正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吗

    ☆、Chapter 1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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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里的恋爱故事永远比新闻更引人注目,我和顾超昕来往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

    先是叶非和张鸣浩他们在校园里一看见我就不怀好意地坏笑,自觉上来实时报告顾兄的行踪。

    接着有一晚在广播台录完音出来见到顾超昕在会议室等我,没几分钟一群人就走得精光。

    刘明鸿出门的时候还故意喊了一声,“涂小米,我们走了,你记得锁门哦!”

    那晚回到寝室已经熄灯,余安琪正拖了把凳子坐在走廊里读书。她一见我,就把书抛开,对着我上下审视起来。

    “老实交代,这两天整个人影不见的节奏,下了课就匆匆忙忙地走了,连个话也说不上。快交代,外面的传闻是不是真的?”

    我只好点点头,“小姐,我已经大三了,你男朋友已经换了两轮了,难道我还不允许谈个恋爱?”

    她挥挥手,一脸的不屑,“不是不允许,那个顾超昕,看上去一副书呆子很没劲的样子,你怎么会看上他的呢?

    他那样子肯定是不擅长跳舞K歌的,难道你以后就再也不去舞会啦?”

    问得好,我自己也有些困惑了。我怎么会看上他的呢

    歪着头想了想,“他有点与众不同。以前约我的男生会玩会闹,看着有趣却没有内涵。

    小顾不一样,他有能力,有远见,我进大学到现在,还没见过这样的人呢。”

    “至于舞会嘛,” 我耸了耸肩,“不去就不去喽,两年多了,你跳不腻啊?”

    余安琪 “啧啧”了两声 “没想到,涂大小姐收心了哈。

    也罢,只一样,最近我恰好空档,身边没人,你约会回来时,要给我带夜宵!”

    我立刻点头答应。老实说,看在余安琪以前给我带过无数次夜宵的份上,她不说我也会带的呀。

    从那天以后,整个寝室哪怕熄灯了也会主动给我留着门,无他,都眼巴巴的等夜宵呢!

    不久便是中考。余安琪是从来喜欢窝在寝室的被子里读书的,老实说,她到底读进去多少,只有天知道!

    我同其他室友关系虽说过得去,却还是有些若即若离,所以反而每次都是约不同系的林天悦一起去考前抱佛脚。

    刚到教室坐定没几分钟,耳后就有个声音说, “我在后面几排,你要不要过来?”

    我不用回头,都知道那是谁。林天悦自然是听见了,转身和顾超昕打了个招呼。

    又朝我看了一眼,笑骂道,“去吧去吧,早知道你靠不住,明天你就直接跟他一起来,别装模作样的拉上我!”

    我早已是脸红了大半,低头收拾东西,顾超昕则在一旁对着林天悦连打拱带作揖的赔礼。

    总算换了过来坐定,翻了几页书,他悄悄塞过来一副耳机。

    我接过来一听,正是那首 “Save the best for the st"。

    伸手去抓光盘,老天,手写的目录上居然大部分是我喜欢的当时流行的英文歌!

    我惊喜地问,“从哪儿弄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的?”

    他不好意思地笑,“我猜的,照广播台每天中午选的曲子和音乐评论来看,你的喜好应该和我差不多。

    所以就挑了一些自己剪辑的,我家里有设备。”

    我想想,他既然在新年舞会上做过DJ,家里有这些玩意儿也不奇怪。

    我盯着那封面上的字迹,很陌生又似乎在哪儿看到过,转念一想便问他,“最开始的那张纸条,是你写了叫人带到我寝室的?”

    他抓抓头,“我不习惯到女生寝室底下喊人,所以托人带了条子。”

    我吃惊地看着他,怎么也没办法把眼前这个西装笔挺,看上去精明能干的人跟那蹩脚的字迹联系起来。

    我的神情一定有些嘲讽,他大概看出什么来了,脸色有些恼怒,“小时候没练过字,有什么好笑的?”

    不说还好,这下我快要趴到桌子上去了,“没,没什么....这个....

    很多美国人的字,包括美国总统,不是据说写字也像小学生吗?没什么丢人的。”

    他慢慢收了笑,沉思地看着我,“你好像对美国的事知道得很多哦. 我记得上次说起来你也是去考过TOEFL 的,有打算去留学吗?”

    “我是陪袁佳月去考的。今年才大三,留不留学的还早吧,没什么具体计划。要是毕业时工作找得好,就没有这必要。你呢?”

    他想了想,似乎很小心地回答说,“TOEFL是考得比你高一点,打算过一阵子去考个GRE。

    明年开始试着申请毕业以后的研究生吧。叶非今年毕业,都已经办的差不多了。”

    他再加了一句,“以你的专业条件和英语能力,其实可以试一试,不去是可惜了。再说,你们家不是已经有好几个亲戚在国外了?”

    我真的吃惊,“你怎么会知道的?我不记得跟你提过啊?”

    他嘿嘿一笑,“你们袁佳月的这点家世,十中同学中知道的可不止我一个。她高中时衣服就时髦,像我们这种光会念书的男生,连边都沾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