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来过(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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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晚上的灯一直都很亮,橙黄的颜色,虽然是典型的暖色调,却很难让人感觉到温暖。 不知道是因为打拼的人无法留下自己的容身之所,还是埋头忙了一辈子,却发现自己弄丢了最爱的人。 在阿根廷那两年,痛苦大过快乐,但唯一的快乐,就是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他第一次跟他那样亲近,他们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闲逛,一起饮茶。虽然他心里知道,他从来都是这样的,他很好,他几乎对所有人都很好,但是人是很难控制自己的感情的。 72公里,1106平方千米,这七百万人里面,又有几个曾经那样贴近过。 不小心播错过的号码,像无意又带了些刻意,明知道话筒里的那段音频是无论谁打过去都能听到的留言,他还是在心里留下了那句似戏似真心的话,却又唯恐叫他知道了。 这心意怎么能表露呢,他们从来都是完全不同的人,就像热汤和威士忌那样的不搭。 他突然想起,这句话从前一直是他在说,自己还从未讲给他听过。 //你离开的这7025天里,这些年香港变了很多,但也有些好像永远不会变,山上的雾还是那样大。影院偶尔还会排你的片,我去过一次,比我人还要高的海报贴了满墙,我感觉很熟悉。 Leslie,我有时会好奇,你是最最感性潇洒的人,一直以来都是最会穿,最会吃的人,你当真像他们说的,去了一个“不思港”的地方吗,那等你回来可一定要好好给我讲一下。 不知道你现在生活的地方有没有瀑布,你离开后我又去过一次。那里的一切也都是老样子,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会变得始终只有人,你说对吗? 今天竟然有一只蝴蝶落在我我的手上,但是还没等我仔细看它的样子,它就掠过我振翅飞向我身后的花,等我回身,已经找不到它了。你说,它或许原本就不会一直停在哪,你说,他去哪了? Leslie,你去哪了? ... 停笔时,太阳已冒出了头,过去那些种种情绪,似乎都隔了一层网,被关在一扇蒙灰的窗外,他摸不到,却也抹不掉。只能任凭它一直这样占据着位置,就像他一样。 这些没有署名也不能寄出的信,只能在某年的春天,一并烧给他。 喀哒一声,指尖的火焰明灭闪烁。过去几十年的思念仿佛具象化在眼前,那些见不得光的感情这下一并显露在最亮最热烈的焰尖上。 几次抿住的嘴唇终于松动,“Leslie,朋友寫了啲文章,你和嘉玲比较像,我唔如你感性,还是你幫我睇下。” 他直起身子,垂着眼眸看那点火苗在空气中挣扎,直到一点温度都不再有,那点本就微弱的烘烤感也消失殆尽。 唔如我哋由頭嚟過啊,Leslie。 最终也没能将这句话写给他。 (sorry我随便说点什么,为了补一点字数使这篇文章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