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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个咖啡难道很难吗?坐在家里就能有吃有穿,她上哪儿找这么有福的生活。男人,哼,像我一样的、有能力的男人,和我这样的男人生活,她难道不应该怀揣十足的感激吗?我正正领带,1月的空气干冷,车库里的流浪猫果不其然又在我的引擎盖上留下了脚印。说实话,我有时认为养孩子还不如养猫,至少猫安静,且懂得讨好。而女人和孩子只会无止境地掏空你。我看看表,突然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当然这个生日的开头依旧从倒霉的清早开始——但今天,39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有了不一样的生日礼物。大概是两周前,我和朋友在酒吧喝酒——首先我要说,我从没有在吧里找不干不净的女人的想法,也没有婚内出轨的前科,我当然是个好丈夫,当然,和秘书眉来眼去不算,我又没有再向她下跪求婚,只是各取所需而已——就是那一天,我听老板说新来的驻唱很辣,他说他的贝斯手很想搞她,但她似乎对年轻小伙兴致缺缺。我和老板的关系很不错,朋友也煽风点火,我自认是很有魅力的男人,高大的体格,俊朗的面貌,还有那玩意儿,我敢说现在的妻子死心塌地地爱我的原因之一一定跟它有关。而且我有些闲钱,至少比起普通的中产家庭来说。总之,酒吧不就是做这些事的地方吗?我也和老板手下坐台的小姐交谈过,但,做这种活计的女人嘴里吐不出什么好话,她们要么贪你裤裆里面,要么贪你衣兜里面,一概肤浅又贪婪。也许这个有些难搞的很辣的驻唱值得让我这样的男人一试——更何况,我的朋友们都看着呢,男人最懂男人。她确实很辣,我讲不出来,她那天穿了件系扣衬衫而已,没有像之前的公主们一样穿小吊带小短裙。腿很长很直,短靴看上去很旧,擦痕很多,也许她很需要钱。她唱歌笑起来的时候有点邪气,颧骨很高,于是显得有些刻薄。她好像很喜欢摇滚,而我已经过了喜欢摇滚的时候,我觉得吵,可当她一俯下身甩起长发,艳红的唇角粘缕发丝时,我又仿佛回到了“觉得摇滚很性感”的年纪。临关店时她坐在音响上,一只手后撑,一只手夹烟,两脚放松悬空,那个“对她很感兴趣”的贝斯手在卖力地同她攀谈。而她明显兴致缺缺,于是我知道是我该上场了。朋友们都在起哄,中年男人的乐趣不过如此。她整个人随着我的靠近鲜活了起来,店里冷色调的灯很暗,我看见她懒懒垂下的睫毛,还有嘴唇上方一点亮晶晶的汗渍,覆在细小的绒毛上,颈侧也湿漉地爬了层薄汗,湿黏的发粘了两三缕在上,她吞下烟团时颈上的经络就鼓动一番,明晃又暧昧地盛着光线。她看向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的眼窝比在远处看更深,漆黑的眼瞳,视线让我有些如芒刺在背,但也让我更兴奋,因为这让我无比清晰地明白了:她是个难搞的女人。而越难搞的女人越让我有征服欲。我赞赏她今晚的歌都很好听,并邀请她和我一起吃个宵夜。她看了一眼我身后不怀好意的朋友们,笑起来,揩了正红口红的唇溢出烟袅,像另一种稠白在她嘴上留下痕迹。我有些尴尬地侧身,想略略挡住她的视线,所幸她似乎兴致缺缺,又重新看向了我——此时那个贝斯手有些难堪的恼羞成怒了,因为她明显对我更感兴趣一些。“当然可以,但你最好先搞清楚,我不是卖的。”她嗓子有点沙,十足性感,至少我很喜欢。我连忙否认,只是说想认识认识,很喜欢她。她上下打量了我两眼,探究的目光实在让我有些冒汗,我祈祷她不要是不识抬举、不解风情的那种女人,至少别在这时问我有关无名指上的戒指的问题。“那走吧,顺便,我叫江野。”她咬着烟跳下音响,从地上拎起自己的琴箱,自报家门的语气过于随意得简直让我觉得有些被轻视。我赶紧张嘴想接下话头进行自我介绍,她必须要知道我的名字——一个一定会让她终生难忘的名字。“我想吃烧烤。”而她此时此刻似乎根本不关心。第三十章荒诞旁白(中)<流浪(NP)(盯鞋)|PO18臉紅心跳来源网址:第三十章荒诞旁白(中)我认为所有的男人都该承认,女人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生物,而锋利的女人是圣物。在整整两个星期的隐秘情事里,我发了疯地着了魔地般吸食她的一切魅力。下了班我就会赶去她那儿消磨,可能是酒吧,可能是她的公寓。她人如其名,狂乱如风的坏点子一个接一个,这导致我的领带、我的车座、甚至我的私章都沾上她的味道——没人能拒绝一个歌手的爱语和叫床,尤其是当这名要命的百灵鸟拥有柔软的胸臀以及盈盈一握的却饱蕴力量的腰线时——我想如果我是一个年轻女人,我会死心塌地地成为她的果儿。她疯得要命,最爱的事情是酒后胡言乱语,从瘾君子的内脏讲到柏拉图,从最后一杯玫瑰福特喝到床笫之上,她在高速路上握住我的裤裆,用我的惊慌和过早的松懈作为敞篷跑车里大笑的养料,而我则用把她本人摁在公寓里唯一值钱的锃亮钢琴上干到喷水来回敬她。我愈发地热爱在吧里独酌大半个夜晚,看她汗湿的颈和黏连的发,和所有别的男人一样用稠黏的目光舔她嫩白的丰满胸脯和饱满腿根,然后一路揪着她的发,低喘着嘶吼着用力干她,仿佛只有在她这样的姑娘的身体里,我的火才能长存。我曾意欲征服她、用金钱豢养她,费尽心思让她从野玫瑰变成我的菟丝子,但我逐渐发现,你没法驯服一只真正的猎豹,因为她们永远比人类更聪明,而人类只会义无反顾地一头扎进她们的爪下和口中。我在又一次带她到公司时被朋友拦下了,他用不善的目光看了她一眼,而我又尴尬又恼火。他避开了她,果不其然是那套说教:“你在搞什么……你老婆打电话给我说你三天没回家了,问我这几天你在哪里。”我含糊其辞,我承认,我最近实在有些不对劲,但这并不是坏事,自从我步入35岁以后,我再也没这么觉得年轻过了——年轻,年轻使人力量倍增,做事有力,无论如何,效率的成倍增长都有利于我养家糊口不是吗?就算她真的成为了我第一个包养的二奶,哪个成功男士不这样呢?“得了吧,你知道我就是找了个小情人而已。”我的松快语气却更让他担忧,他又像一边沙发上玩着指甲的我的小百灵鸟投去愤怒的一眼。“你可不像玩玩而已的样子,你今晚最好回家。”他警告我,飞快地看了一眼办公室门口,神情又变得放松少许:“昨天经理